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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价值共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新高度 张伟 蒋青云
2017-06-22 15:06:46作者:关爱通

引言: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中智关爱通与商道纵横等三家机构长期跟踪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CSR)实践的最新进展,关注CSR评估机制与标准的变化与完善。在完成相应的理论探索的基础上,决定共同推出“价值共创”视角的CSR项目评估体系。
由项目研究小组牵头设计的“价值共创”社会责任案例评估体系,于2016年7月经过13名教授专家的评审获得通过,开始应用于“价值共创”社会责任卓越案例评选。我们希望这一评估视角能够广泛应用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规划与实践,应用于社会责任项目策划与评估过程。
 
社会价值共创是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新高度
 
当今世界,企业竞争早已不再仅仅是价格与质量之争,而进入了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与能力的竞争阶段。
人类可持续发展议题正被世界各国与各行业领域日益重视,相应政府与全社会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逐步提高,利益相关方对企业施加的信息披露压力持续增加。消费者针对企业产品与服务的购买决策已从仅关注产品本身,扩展到从原料及生产过程到产品用后处理的全过程的“公正无害”(丁敏,2013)。由此,更多企业意识到要主动从社会问题中获取新的商业机会,从社会创新方向打造核心竞争能力(Mulgan,2006)。同时,企业的资源视角也在从内部更多转向外部:企业更多打开边界,从外部“开放系统”中获取与整合资源,形成生态创新的优势。而社会公共管理理论与可持续发展治理理论也指出,当下社会价值创新的机遇与挑战在于第一部门(政府),第二部门(私营企业),第三部门(社会组织)相互之间的部门间跨界合作(诸大建,2015)。三大社会部门之间跨界合作不仅给企业提供了独特的资源整合与生态创新机遇,同时要求企业拥有社会价值共创(social value co-creation, SVCC)的引领能力,能持续激发其利益相关方来共同创造价值。
 
    同时,当代企业理论也认为企业与利益相关方的价值共享是必须的(Freeman 1984, 2010),利益相关方理论重塑了企业存在与发展的原理,企业与其利益相关方分享价值成为企业存在合理性条件。同时,战略企业社会责任视角则倡导企业与利益相关方实现“共享价值”(Porter & Kramer,2011),并从中获得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机遇。笔者在过去两年的各类业界访谈与交流中发现企业通过社会部门间跨界进行社会价值共创的尝试日益增长,尤其统计过去5年来8个组织评选的企业获奖CSR案例,其中通过跨界合作实现社会价值共同创造的占了三成。
 
然而,现有理论并没有能很好的解释这一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创新实践背后的逻辑机制。波特(2011)的“共享价值”理论指出,企业可以通过自己的资源与专长来创造社会价值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价值即企业与社会可以共享价值的设想,但并没有针对企业与其动态的利益相关方之间如何通过行动来实现所期待的社会价值共创。区别于波特对“共享价值”理论的倡议性构念,笔者认为共享价值本身就应该来源于共同行动,为此需要研究共享价值的创造过程与实践行动,这就是企业社会价值共创。社会价值共创(Social Value Co-creation, SVCC)是指企业通过与其利益相关方合作共同创造社会价值,并在价值摄取、创造、使用整体过程中让企业与其利益相关方,及社会有机会获得共享价值的行动实践过程。
 
社会价值共创的“六阶段分析模型”
    基于以上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趋势与背景,我们着重研究了企业社会价值共创过程中的具体行动与挑战。笔者采用了经典扎根理论的研究方法(Classical Grounded Theory, CGT)(Glaser,1978 & 1998),集中研究企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战略中正在日益发展的企业与政府、社会组织之间的“社会价值共创”实践,通过数据、事件和理论之间的持续比较抽象,归纳出企业社会价值共创(SVCC)过程之 “六阶段分析模型”(ICE-CTS),并详细解析了六阶段中的24个实践行动与信息披露信号的分类方式。
这一理论发现除了对仅仅关注顾客与企业之间,企业供需双方之间价值创造合作的主流“价值共创”理论 (Gronroos, 2012 & 2013,Lambert & EnZ ,2012) 做出了有益补充之外,还将价值共创的视野和行动范围拓展到所有利益相关方,因此可以非常有效地应用于企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战略规划实践与社会价值共创项目的策划与评估。
读者可以参考本次案例评选的《初选报名自评问卷》来对照自身做企业社会责任项目在行动规划中的理念思路是否相对完备(点击“阅读原文[l1]”)获取)。

 
图:企业社会价值共创的6个阶段与24个实践行动
 
“价值共创”让企业与环境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愿景
    企业社会价值共创是企业组织与其环境实现“交融”的过程,第一、二、三个阶段(ICE阶段),类同组织变革中强调的“破冰”, 实现企业组织与其各类利益相关方对目标共创价值的共同“感知”,嫁接企业与其环境共同行动步伐,完成了组织学习第一个回路;第四、五、六个阶段(CTS阶段)类似组织创新变革中的系统“重构”设计,实现知行合一的组织学习与再造,完成各类资源与影响力转化与收益效能的优化溢出,从而完成了组织学习第二个回路(Argyris,1977 & 2005)。正是在这样的社会价值共创(SVCC)的具体行动实践过程中,企业组织才能不断学习提升其可持续发展能力,表达其可持续发展战略意图;企业与环境中的各类利益相关方才能共同创造社会价值并实现价值共享;企业组织与其环境的价值才能发生“交融”与良性共生,共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愿景。
   当然,在企业社会价值共创的六个阶段的具体行动中,会面临信息披露、能力建设、共创领导力与驱动力的建构等各方面的挑战。关于“六阶段分析模型”在价值共创实践过程中的具体应用,笔者将在后续相关学术论文中做进一步探讨与分享。
 
参考文献
•Argyris,C. 有贺.裕子,(1977).“Double Loop Learning in Organization”. Harvard Business Review,1977,55(55),pp.115-125
•Argyris, Chris (2005). "Double-loop learning in organizations: a theory of action perspective". In Smith, Ken G.; Hitt, Michael A.Great minds in management: the process of theory development. Oxford;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pp. 261–279. ISBN 0199276811. OCLC 60418039.
•Chesbrough,H.,Agogino,A.(2014)“Chez paniesse: Building an open innovation ecosystem”,California Management Review,2014,56(4),pp.144-171
•丁敏著,顾善清译:《泡泡理论——人类社会何去何从》,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
•Freeman, R. E. (1984). “Strategic management: A stakeholder Approach.” Boston: Pitman.
•Freeman, R. E.(2010/2013). “Stakeholder theory: The state of the art” [Chinese version] (trans:Shengya, L.). Beij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Publishing House.
•Glaser B. G.,(1978), Theoretical sensitivity: Advances in the methodology of grounded theory.Sociology Press.
•Glaser B. G.,(1998), “Doing grounded theory: Issues and discussions”. Sociology Press.
•Gronroos, C. (2012), “Conceptualizing value co-creation: A journey to the 1970s and back to the future” ,Journal of Marketing Management,2012,28(13),pp.1520-1534
•Gronroos,C.(2013),“ Critical service logic: marking sense of value creation and co-creation”,Journal of the Academy of Marketing Science,2013,41(2),pp.133-150
•Lambert D.M.,EnZ,M.G.(2012),“Managing and measuring value co-cretion in business-to-business relationships”, Journal of marketing management, 2012,28(28),pp.1588-1625
•Mulgan,G. et.al.(2006),“Social Innovation:What It Is,Why It Matters and How  It Can be Accelerated”,Skoll Center for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working paper,http://www.sbs.ox.ac.uk/skoll。
•Porter, M. E., & Kramer, M. R. (2011),“Creating Shared Value”,Harvard Business Review,89(1/2), pp.62-77.
•诸大建等编(2015)[M]《可持续发展与治理研究》同济大学出版社
 
 

 http://www.sojump.com/m/912247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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