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新闻中心> > 政策
上篇:总工会推出“十项措施”,关爱通助力工会福利精准实施,发得暖心又合规!
2025-04-09 15:12:05作者:关爱通

春意渐浓,政策暖风拂面。3月20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任务分工,全国总工会推出十项措施,推动释放职工消费潜力,进一步助力文化旅游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十项措施”从工会消费券职工疗休养,从文体活动职工慰问,每一项都直指职工们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助力职工文化旅游消费十项措施

 

01.阶段性发放工会消费券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每年发放一次工会消费券,用于购买日用消费品文化旅游产品等。具体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和终止时限由基层工会确定。

 

02.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

 

基层工会应积极配合所在单位制定年度职工疗休养计划,明确职工疗休养周期,依法推进职工疗休养权益落实,争取全体职工五年内全部参加一次疗休养。疗休养经费由单位 职工福利费承担,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助,鼓励将职工福利费交由基层工会统筹使用。县级以上工会可结合劳模疗休养,定期组织优秀技术工人疗休养。

 

03.丰富职工文体活动

 

基层工会可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每年增加一次全员参加的职工文体活动。拓展会员会费开支范围,基层工会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购买当地公园年票、跨区域旅游景区年票等可由会费列支。提高工会经费弥补会费支出不足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会费收入的四倍。

 

04.拓展职工春秋游

 

基层工会每年可根据当地实际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最多不超过4次,单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晚,允许在时限内跨区域开展活动。春秋游住宿费、伙食费标准执行当地差旅费标准,不得到国家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秋游。

 

05.开展“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

 

县级以上工会应总结“工会夏令营”试点工作经验,持续组织开展面向革命烈士、困难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边境职工、少数民族职工等六类群体子女参加的“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所需经费可由工会经费列支。

 

06.助力职工技能提升

 

基层工会应积极配合所在单位开展职工职业资格培训、技能培训等工作,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助。基层工会应制定具体规定,明确补助标准,规范财务报销程序。

 

07.适当提高慰问标准

 

适当提高工会会员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结婚、生育、退休、生病住院等各类工会慰问活动的实物慰问标准。

 

08.加大消费帮扶力度

 

各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要求预留年度支出预算的一定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用于发放慰问品或食堂食材等。发挥工会对口援藏援疆机制作用,加大受援地区消费帮扶力度,扩大劳模工匠和技能人才交流规模,促进各民族职工交往交流交融。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消费帮扶

 

09.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

 

鼓励县级以上工会积极探索,联合职工互助保险、商业保险机构创新保障产品,为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伤害保障产品。

 

10. 加大职工困难帮扶力度

 

各级工会要在“两节”送温暖全面摸排困难职工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台账,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及时帮扶救助临时性、突发性困难职工,兜牢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底线”。

 

一、 工会福利知多少?工会福利实施有哪些注意点?

 

上述“十项措施”的发布,不仅是经济复苏的信号,也是对以往工会福利政策的全面优化和升级,从多维度、多层次提升了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每一位辛勤耕耘的职工都能感受到来自组织的温暖与关怀。随着这些措施的逐步落地实施,职工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而对于工会小伙伴们而言,深入了解工会福利是尤为重要的。这不仅关乎职工们的切身利益,也是构建良好企业文化、提升团队凝聚力的关键一环。那么,哪些节日工会可以发放慰问品?工会福利实施过程中有哪些注意点呢?

 

作为拥有18年深厚 企业福利实施经验的工会福利专业解决方案提供商,关爱通始终紧密关注政策动态,深入洞察职工需求,致力于助力企业精准、高效地落实工会福利政策。现在,关爱通将结合政策核心要点与丰富实操经验,提炼以下工会福利实施的重点与合规关键,旨在帮助工会组织更加高效、透明地传递政策的温暖,进一步提升职工的获得感。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深入探索吧!

 

01.哪些节日可以发放慰问品?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公办发[2017]32号)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02.工会慰问需满足哪些核心条件?

 

 人人有份、普惠、需要签收 

 

以三八妇女节为例,鉴于妇女节聚焦于女性职工群体,并不符合“人人有份”的原则,因而没有被纳入工会的慰问场景,不能发放慰问品。

 

但单位可以组织一系列专属活动,关爱通建议,可以举办健康讲座以提升女性职工的健康意识,开展手作体验活动以丰富她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等,通过这些活动向女性职工传达特别的关爱与尊重,既体现了节日的意义,又符合工会的关怀理念。

 

03.哪些“红线”不能碰?

 

·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内容作者或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关爱通观点或立场。关爱通力求此信息所述内容及观点的客观公正,但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也不保证未来内容不会发生变更。 如本网展示内容的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关爱通会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邮箱:yan.zheng@guanaitong.com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