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中秋节恰逢国庆节,都在10月1日,双节同庆。转眼8月已经过去一半,很多HR也已开始筹备 中秋福利。但是,近几年“中秋不能发月饼”的传言也着实给很多HR带来了困扰。那么,中秋福利到底应该怎么发?什么能发,什么不能发?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中秋月饼到底能不能发?
2015年8月中纪委网站上曾刊发过一篇名为《严防花样翻新的高价月饼“死灰复燃”》的文章,要求严防违规收送月饼节礼等不良作风问题。不少人对此过度解读甚至错误解读,一时间“中秋不能发月饼”的说法沸沸扬扬,至今仍然有不少国企、事业单位认为中秋福利“不发总比错发强”。
但其实,反腐并非反 员工福利,符合规定的正常员工福利是可以发也是必须发放的。“月饼”背后的“奢华”和“公款”才是重点,正如中纪委监察报一篇报道中提到的:月饼本无辜,但“天价”却让其“变了味”。
福利≠腐败,该发的福利不发也是不作为
福利不等于腐败,腐败固然不可取,但是如果该发的福利不发,走另一个极端也可能是一种不作为行为,之前杭州临安就曾发生过这样的案例。浙江杭州市临安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方汉忠在对区域内某单位开展驻点巡察过程中,曾发现该单位的工会费和福利费有大量结余,工会费和福利费的支出也十分单一。巡察组长方汉忠认为,干部职工如果该享有的福利都没有享受到,那对干部职工也是不公平的。方汉忠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不是要剥夺干部职工正常的福利待遇,这种机械地执行纪律规定,看似严格,实则是典型的领导干部不担当的表现。
那么,什么才是国家严令禁止的红线?以下几点应严防:
1、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
2、严禁用公款送月饼、土特产、现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
3、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赠送的礼品礼金
什么样的中秋福利可以发,怎么发才合规?
企事业单位的预算均有明确区分和对应用途,福利合不合规与预算也大有关系。如果发放员工福利的经费预算属于国家规定的正常福利费或工会费范围,那么它属于合法合规的员工福利,但是如果挪用了其他经费比如科研经费来发放员工福利就不合规。
2014年7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出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
2014年12月8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又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
1、“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明确“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2、“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比如中秋节发简装月饼,端午节发粽子和咸鸭蛋等。但是,不得购买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
3、“少量”的标准,由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比如上海,“少量”标准的明确规定为,年度发放总金额不得超过基层工会当年度留存经费的50%。
但是,工费经费也有红线,这些开支不可以有:
1、购买购物卡、代金券等,搞请客送礼等活动
2、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3、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
4、违规设立“小金库”
5、将工会账户并入单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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